以制度型开放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文章分析,实施高水平开放,特别是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有利于中国深度融入全球市场体系,培育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以开放的主动赢得深层次市场化改革的主动。
推进制度型开放,有助于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当前,对标CPTPP等高标准经贸规则,在公平竞争、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明显强化制度性安排,有助于夯实要素市场基础制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此,要以参与更高层次国际合作和竞争为导向,不断完善营商环境。一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推动产业政策转型,实现经济政策由产业政策为主向竞争政策为基础的转变;二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监管体系;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外规则对接与合作,严格规范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严格保护企业家和法人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继承等权利以及被依法征收时得到补偿的权利,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稳定企业发展信心和预期。
以服务贸易为重点推进制度型开放
文章指出,服务贸易不仅是衡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向中高端迈进的关键因素。进入新发展阶段,服务贸易开放成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焦点与难点。推进制度型开放,重点之一是推动服务贸易的开放与创新发展。
服务贸易开放直接依赖于制度型开放的突破。服务贸易主要是指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与货物贸易依赖于“边境上”开放不同,服务贸易开放直接依赖于“边境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与国际衔接的程度。过去几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与制度型开放进程直接相关。2022年,中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下降到117项,其中服务业领域83项,占比为71%;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下降至31项,其中服务业领域23项,占比为74%。
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有助于释放服务贸易发展的巨大潜力。预计到2030年,中国服务贸易额占外贸总额的比重将由目前的12.5%提高至20%左右;数字贸易占服务贸易的比重将提升至60%以上;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比重明显提升。适应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客观需求,需要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与服务领域开放进程。例如,推进健康服务贸易发展,不仅需要放宽健康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限制,更涉及健康领域的人员、物品、资金等要素的自由流动。为此,需要进一步推进关于健康人才资格互认、物品标准互认及与之相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等领域的创新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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