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更宽领域对外开放。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引领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也推动了中国对外开放由商品向服务、资金、人才、科技等多领域拓展。这要求中国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要在更宽领域加快对外开放,覆盖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持续深化商品、服务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积极拓展资金、人才、科技等领域国际合作,着力完善要素市场化国际化配置机制,使商品等要素领域开放形成协同效应,更好巩固中国开放发展优势和积聚经济发展新动能。
实施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在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塑中,规则正在由“边境上”向“边境后”转变,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为代表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在引领高标准的新趋势。这要求中国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趋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由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并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主动对接开展试点,探索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为中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积累有利条件。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
文章指出,深化贸易投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在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一步优化通关、退税、外汇等管理方式,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应用,深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离岸贸易、数字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支持和规范海外经营行为,带动中国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构建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
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对内要加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推动国内国际标准接轨,完善涉外法律体系。对外要积极推动完善全球治理,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谈判,为推动形成开放、多元、稳定的世界经济秩序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统筹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等国家战略,在对外开放中不断加强自身开放制度建设,主动强化与国际规则接轨,提升制度供给能力。
高标准建设对外开放高地和平台。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形成更多制度创新成果。创新提升国家级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功能,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做大做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平台,加快重点领域制度创新。拓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服贸会)等重要展会功能,培育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平台。
加快健全完善开放安全保障体系。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守住底线红线,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快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外资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制度,完善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建立出口管制合规体系,丰富贸易救济等政策工具,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增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加强对系统性安全风险的研判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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