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园和景区等地区,孙永生建议,地方政府、文旅部门、景区管理部门等单位应当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角度出发,在属于适飞空域的前提下支持消费者合法飞行。可以试点预约飞行,起降区避开人员密集区、飞行时配备桨叶保护罩、飞行限制高度在15米以上120米以下,并要求消费者购买保险转移风险。
“2019年海南省开展了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并同步上线无人机飞行综合监管验证平台。试点通过无人机飞行综合监管验证平台对军民航和地方政府三方综合监管概念进行了全面验证,通过动态网格划设技术探索了精细化的空域管理办法。”海军参谋部航空兵局原副局长胡震涛建议,海南省等试点的成功经验,具备向全国推广的基础和条件。
在执法上,专家表示,过渡期执法应从柔性逐步过渡。在管理方关心的无人机用户信息方面,《条例》出台以后,如果无人机生产销售规范管理,用户实名登记率进一步普及,生产企业逐步升级产品以满足相关部门的监视要求,且管理部门能够通过系统掌握安保需要的信息,那么原先存在的销售实名、大型活动封存无人机等举措将有所减少。
“《条例》出台后的过渡期和生效初期,地方公安将把重点放在加强普法宣传和培训教育上。”孙永生表示,当前,公安大学已启动相关培训工作,助力各地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公安部将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采取线上线下授课、专题讲座、座谈调研等方式开展学习宣传,积累执法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实现练战教学正反馈循环。
值得强调的是,无人机飞行仍然要遵守法规。《条例》清晰地规定了涉及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之内的6种违规行为,若触犯将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无人机黑飞是潜在风险,无人机反制设备则是实实在在的威胁。”孙永生表示,公安机关查处的大部分违规飞行,都是因普通用户不熟悉法规所致,且大多使用的是微型无人机。民用无人机对公共安全仍有威胁,无人机反制设备更需加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