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须加强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文章认为,家庭养老是中国的传统和优势,但目前许多政策仍然缺乏家庭发展视角。受现代化理论影响,小家庭一度被认为是更符合现代社会形态的家庭类型。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政策导向和社会价值都鼓励小家庭生活方式。在社会政策层面,如保障房政策、阶梯水电费价格、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的宅基地政策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引导人们将小家庭模式作为更加理性的选择。
国际社会的经验教训和中国的实践都表明,政府过度介入社会养老效果并不理想,政府承担过多社会服务职能既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又侵占了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发展空间,还削弱了家庭责任意识。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在不同程度上认识到上述问题,支持家庭的社会共识正在逐步形成。《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将“老年家庭建设”列为主要任务之一,《“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了“逐步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特别强调“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进一步提出了“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有效增强”的发展目标。
在政策推动下,多地出台了带薪照料假、家庭护理技能培训、家庭养老床位、上门康复护理等政策和办法,但离建立完善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体系还有很大差距。今后要以巩固和强化家庭照顾能力为核心目标,着力推进落实提升家庭能力的政策措施。
一是经济支持政策。目前农村老年人的保障水平较低,城乡居民人均养老金水平每月不到200元。虽然中国大部分省市都实施了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但还无法满足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的需要。应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帮助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家庭获得必要的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
二是住房支持政策。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同住或就近居住,对多代同住家庭提供购房优惠,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中对赡养老年人的家庭实行优惠政策;支持父母在老年后到子女居住地落户,或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重视家庭住宅的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
三是对家庭照料者的支持政策。为老年人的家庭照料者提供各种支持性服务,包括为家庭照料者提供护理津贴、护理假期、喘息服务等支持。
四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将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类服务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核心内容,社区托老所和日间照料中心真正发挥协助照顾失能老年人的作用;推广家庭养老床位,通过社区枢纽将养老院的护理资源延伸到老年人家里,上门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发挥社区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优势,引进助餐、助洁等方面的专业服务机构和护理机构,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互助养老等。
五是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包括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罹患严重疾病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康复护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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