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同形成合力
从托举大工程到支持小农户,如何让金融活水更高效地流动,离不开“几家抬”的政策合力。《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鼓励各地完善风险补偿、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与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形成合力,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发放。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瞭解到,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推动担保体系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加快“数智浙担”建设,推进面向担保机构的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迭代重构开发,持续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多项核心指标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22年年末,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达1717亿元,同比增长39%,规模居全国第二位,平均担保费率从0.82%下降至0.6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指导意见》还提到,要强化金融机构组织功能,并对各类型银行支持“三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未来,各类银行机构将进一步发挥差异化优势,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依托广泛的机构网点布局和庞大的客户基础支撑,城、农商行等小型银行聚焦辖内区域性主业,推动网点和业务相对更深入下沉乡村地区,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落到实处。”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李一帆表示。
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金融产品的创新迫在眉睫,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与日俱增。在受访专家看来,金融机构除了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贷款和信用担保支持外,还应提供营销支持,帮助地域特色产品开拓销售渠道,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在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必须要处理好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的关系,要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功能监管、行为监管。”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在金融创新中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避免脱实向虚,防止体内循环,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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