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6日电/网评:“幽灵民宿”的背后站着“虚无监管”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何勇海
“为什么连地址信息都不能说清楚?感觉被骗了!”近日,到合肥旅游的王女士通过某旅游平台预订了房间。但当天她到了地方后发现,房间的实际地址与网页上标注的地址并不相符,且相距很远。进入夏季旅游高峰,记者调查发现,使用假地址的房源依然潜伏在一些旅游平台,给消费者出行带来困扰。专家表示,“幽灵民宿”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6月14日《工人日报》)
前段时间,媒体也报导了广州、北京等地的“幽灵民宿”,虚假标注地址,要么无处可寻,要么与实际地址相差甚远,有的甚至在交钱下单后突然变换地址。
“幽灵民宿”带给消费者的首先是寻找麻烦。在平台下单时“以为很近”,结果“一个小时也没找到”;住宿后出行也麻烦。外地消费者为赶高铁或游景区方便,会选择相对近点的民宿,似近实远的“幽灵民宿”,则让他们不得不早早起床赶路,带来的无疑是折腾。“幽灵民宿”的另一问题是欺骗,使用假名字、假地址属于欺骗,而打着“青年旅舍”旗号,实则是普通居民小区的群租房,更是严重“货不对板”。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幽灵民宿”则违背了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是通过虚假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甚至包括财产安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