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6日电/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具有重要作用。当前,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社会上对民营经济有一些不正确的议论。对此,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经济日报发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综合室主任、研究员郭冠男文章表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
新时代,中国民营企业数量翻了两番,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动中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概括起来说,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文章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更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既要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正确认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又要通过理论、制度、法律、政策、舆论等方面的积极引导,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创新创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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