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4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近期,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落实省委主题教育重点整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的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宝清县住房综合服务中心中介管理股原股长赵同福破坏行政审批环境问题。2021年至2022年,赵同福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授意下属备案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为18名学生择校入学提供帮助,收受他人钱款17.05万元。后因其中9名学生未通过学校核验,返还9.8万元。赵同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汤原县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与民办教育管理股股长牟力臣破坏行政审批环境问题。2020年下半年,牟力臣在工作中发现汤原县某培训机构存在未经审批即变更经营地址问题,随即电话通知该培训机构经营者补办审批手续,同时以该培训机构经营场所面积不达标为由,故意拖延审批程序。2021年4月,牟力臣在收受该经营者赠予价值0.1万元的白酒、牛奶及购物卡后,当月即为其办理了经营地址变更手续。2023年5月,牟力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还。
三、大箐山县政务服务大厅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吴端宏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22年11月,吴端宏违反工作要求,对前来办理身份证事项的群众语言粗鲁、态度恶劣粗暴,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3月,吴端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明水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中心原主任吴冬波、窗口工作人员李红英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22年8月,吴冬波在为群众办理道路货物运输证时,放任下属窗口工作人员李红英在能够正常办理业务的情况下,以网络故障、等待上级审批等为借口,推诿搪塞办事群众,致使办事群众多次往返办事窗口。在此期间,吴冬波对下属监管失职失责,李红英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且二人对待群众语气生硬、态度蛮横,造成影响十分恶劣。2023年4月,吴冬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红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