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律政司昨日(8日)举行国家安全讲座,近400位律政司政府律师参加,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与副司长张国钧分享了对国家安全的看法。刑事检控专员、维护国家安全检控科及团队代表,亦分享了维护国家安全检控科近两年的工作。
林定国表示,国安法要求特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律政司更应该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他将要求定期及恒常举办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增进政府律师对国安法律的理解。律政司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对国安保持高敏感度、对国安法律有扎实的认识。\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林定国张国钧作分享
昨日的讲座在政府总部举行,近400位律政司政府律师参加。林定国在社交网站帖文中介绍,讲座出席率逾八成,与会者踊跃发问,讨论气氛良好,增进了对国安及相关检控工作的认知。
林定国表示,香港国安法第10条要求特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大家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律政司设立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其中一个目的,正是为了推广法治教育,包括国家安全教育。他最希望有一日,每一位市民大众,不论背景,都会自动自觉、心甘情愿遵守及尊重国安法律。这是一个非常艰巨且长远的目标,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必须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同时坚守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必须以身作则,由自身做起。
林定国特别提到,政府律师工作都非常忙碌,但今日仍要求所有能出席的律师均参与活动。林定国说,今天是一个开端,往后他将会要求定期及恒常举办国家安全的活动,增进律政司工作人员对国安法律重点及最新发展加深理解,也会考虑邀请其他人士,例如外交部驻港公署、执法部门等代表分享与国安相关经验和情况。
须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nextpage>
林定国强调,落实国安法,必须坚持法治原则。法治是“一国两制”的基石,是香港的独特优势。要做到坚持法治原则,必须是“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有法可依”的意思是要不断完善国安法律,确保手上的工具精良。“有法必依”的意思是,必须准确地执行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在有需要时在工具箱中找出适合的工具针对性解决问题。完善国安法律及确保法律得到正确执行,是律政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林定国指出,在实战环境中,律政司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均有机会碰到涉及国安的事情,因此必须要对国安保持高度敏感度、对国安法律有扎实的认识。他推介大家参阅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去年出版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有空时也可浏览中央驻港国安公署的网站;多留意国家有关国安法律发展的新闻,例如最新的《反间谍法》,以及其他国家保护自身的国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