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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委员会下午针对选罢法召集协商。(取自 立法院网站) |
中评社台北5月9日电(记者 黄筱筠)“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下午协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在选罢法中曾犯“洗钱防制法”经有罪判决确定者,终身不得参选等修法内容未达共识,相关条文均保留,未来将交由“立法院长”游锡堃召集党团协商。但英系“立委”庄瑞雄、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在会中都表达比例失衡。庄强调,“我们在这里说都没有用,还是送交院会协商”。
庄瑞雄也说,这个案子我们在场4个是“空耶”(指傻子),这个条文会得罪人,各党都没有共识,“行政院”版本轻重失衡,重伤罪5年以上徒刑,剁一只脚以及挖掉别人眼睛,可能就是重伤罪,但是却可以继续选“立委”选、“总统”都没有关系,但是洗钱罪等判刑几个月,里长都不能选,轻重有没有失衡问题?
陈水扁日前质疑“行政院”版本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修正草案,规定曾犯洗钱防制法经有罪判决者,终身不能登记参选,是违反比例原则、违反“宪法”参政权。陈水扁创办,陈致中担任执行长的凯达格兰基金会日前还邀请多位法律学者举行“公职人员选罢法第26条修法争议”,陈水扁本人也全程出席旁听。
内政委员会今天在国民党“立委”陈玉珍主持下召集朝野“立委”代表协商,出席有庄瑞雄、邱显智与台湾民众党“立委”陈琬惠。但会中针对争议的第26条修法,相关哪些罪责,终身不得参选,会中仍没有共识。
对于相关修法,邱显智先发表意见说,所谓的排除参选条文很多条,“行政院”提出的修法与民主社会有很大冲突,要非常三思,挑出来特定罪判刑后终身不得参选,民主“国家”参政权要限制,而且是终身,这是公民权力,终身不得参选还是这个“国家”公民吗?这是严肃问题。
邱显智说,例如违反“国安法”可以纳入,但是毒品防治状况很多种,例如判刑第14条,也是终身不能参选,但内容是持有大麻种子,可能判刑只有几个月,但却终身不能参选,比例上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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