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追求高技术指标,一再“变道”
客观上讲,美国发展高超声速武器的技术路线一直比较清晰,即:“助推—滑翔”式导弹和吸气式高超声速巡航导弹齐头并进。按理说,在拥有不少技术积累的情况下,即便是遇到难关,高超声速武器的研制状况也不至于如此窘迫。
因此有专家认为,美国高超声速武器研发一直“华”而不“实”,与其盲目追求过高的技术指标有关。
一方面,过于追求先进性。高超声速武器的界定标准一般是指飞行速度超过5马赫,但美国相关方面显然不满足于此。
比如,美国空军“高超声速打击巡航导弹”项目,设定的最大速度为9马赫。但作为该项目技术基础的X-51A高超声速飞行器验证机,在此前实验中最高也不过飞出了6马赫的速度。
又比如“通用—超高声速滑翔体”计划,最初是美国陆海空三军通用的高超声速武器项目,原型机采用双锥体设计。但是,美国空军认为这种弹体构型不够先进、突防能力不足,于是另起炉灶推出了“空射快速反应武器”项目。新项目采用了此前从未成功验证的楔形滑翔体结构,也因此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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