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0日电/据大公报报导,电动滑板车、电动单车或俗称“风火轮”的电动单轮车等电动可移动工具近年日渐普及,然而现时本港仍无相关法例进行规管。运输署正展开立法工作,研究是否可以安全使用。有消息表示,电动滑板车、电动单车最快今年底合法化,但只可于指定单车径,例如将军澳、白石角等单车径使用,而且时速限定最高25公里。至于“风火轮”、电动平衡车等,由于没有车头灯、制动系统等,则仍然无望合法使用。
限在指定单车径行驶
据瞭解,运输署早前委托生产力局,为容许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研究初步规管框架,当中要符合多项要求,包括车重在20kg或以下;阔度不可以超过65厘米;时速限制25公里;配备车头白灯、车尾红灯,红色尾反光带;配备有效煞车、制动系统,响闹警告装置;以及备有相关产品认证和符合电池标准等。
香港汽车会会长李耀培为运输署相关研究小组的成员之一,他表示按现时进度,电动滑板车、电动单车最快今年底合法化,但经试验、公开咨询后,其他电动可移动工具则暂未会合法。不过,即使合法化后,亦并非所有场所都可使用相关工具。李耀培指,立法后除了行人路不可使用有关工具,亦非所有单车径可使用,用家只能于指定单车径行驶,包括将军澳海滨公园及白石角海滨长廊;至于其他单车径,要再审视是否有足够空间,可以安全使用。
虽然政府最初亦有提及“风火轮”、平衡车等工具,但是次立法并不倾向将之合法化。李耀培解释,未合法化的电动可移动工具,都未必有车头灯等设备,亦欠缺有效的煞车制动系统,故最终未能合法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