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构建体系化、高层次成长新空间,深化平台赋能。相关部门在规划布局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等实验室和创新中心时,不妨对基础研究青年科研人员投以更多的关注。落实基础研究青年科研人员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专项中的任职比例。深入实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青年英才计划”等基础研究人才专项,探索实施基础研究“青蓝引领工程”,充分发挥好资深科学家、战略科学家的传、帮、带等导引作用,既要将青年科研人员扶上马,更要送一程,支持青年科研人员走好从事基础研究成长的第一步。
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担重任,激发他们的创新创造活力,既要做“加法”,又要做“减法”。为此,有必要改革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和评价制度,减负松绑增能。探索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多元化支持,适当放宽申报人员在学历和职称等方面的条件限制,改变“一刀切”的惯式。坚持以国家战略需求、世界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和目标导向为价值遵循,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的重要作用,突破科研项目申报条件中对单位性质的要求限制,畅通企业申报渠道,以单位或科研人员从事的工作内容作为分类标准,给予体制内外各类从事基础研究的青年人才公平竞争的机会,形成政府主导、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青年科技人才支持体系。
同时,应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安于“坐冷板櫈”的考核评价机制。基于突破性科研成果需要时间的求证和经验的积累这一基本特质,必须扎实推进“破四唯”“立新标”改革,充分尊重基础研究规律和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时间运转周期,减少考核频次,构建聘期考核、项目周期考核等过程性和结果性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新范式。探索适合从事基础研究的青年科技人才特点的评价体系,重点评价科研人员的科研方向和发展潜力,不再将资历或以往研究成果作为主要评价依据或限制性条件,真正构建起以创新价值、创新能力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现代评价体系。对探索性强、研发风险高的前沿基础研究项目,建立尽职免予追责机制,支持他们在基础研究的过程中放下“包袱”,心无旁骛挑大梁、担重任,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