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有望质效双升
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实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其中主要内容之一是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证监会从完善监管制度、优化交易机制、强化各方责任等方面,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重组办法”)作了全面修订,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补齐市场约束的短板,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
根据重组办法的立法说明,一方面,未达到相关标准的交易将无需按照重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为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底价从市场参考价的九折调整为八折,进一步扩大交易各方博弈空间。
本次修订也强化了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除对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申请依法审核外,证券交易所还可以针对“现金重组”项目通过问询、现场检查、现场督导、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等方式进行自律管理,并就严重违反重组办法等情形上报证监会采取相关措施。
孙念瑞表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监管,促进并购重组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对上市公司来说,应聚焦主业,避免盲目投资、无序扩张,中介机构要对不符合规定、有疑点的项目及时按下“暂停键”。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并购重组市场日渐成熟,无论是买方、卖方还是二级市场都将变得更加理性,买方对于并购标的更为挑剔,越来越多地考量交易背后长期商业逻辑以及标的的核心竞争力。
“全面注册制加快了IPO进度,长期看将减少并购重组特别是借壳上市等重组行为。未来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会更加注重交易价值和交易实质,更加重视该行为对公司价值创造的影响,应该说并购重组的质量会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张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