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 高水平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艺术类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 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②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③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④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以上阶段的;
⑤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3. 除了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外,请将一套完整PDF申请材料通过邮件发送使馆。
联系人:常全生
咨询电话:+47 2249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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