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2.2万元。
4.刘某非法行医案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刘某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经查,刘某多次因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活动被行政处罚后,仍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活动,涉嫌非法行医罪。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对刘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5.李某、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从李某、周某处购进61台美容仪器(价值19万元),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经查,李某、周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李某、周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6.何某等3人非法行医案
2019年初至2020年5月间,何某、何某某等2人在未取得执业许可的情况下,购进结肠水疗机,并指使席某某为顾客开展灌肠排毒服务,造成两名被害人直肠穿孔,分别构成九级、十级伤残等级。何某等人先后赔偿被害人数十万元。
怀柔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行刑衔接工作,加强与区卫生监督部门、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怀柔区人民法院判决何某、何某某、席某某等3人犯非法行医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八个月(缓刑一年)及罚金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