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建设的应有之义;要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围绕乡村振兴总要求,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协调力度,汇聚资源,形成共同抓“三农”工作的强大合力。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地方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谋划推动,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结合各地实际,避免“一刀切”,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按农业农村发展规律办事,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因地制宜,精准把握建设农业强国的基本要求
文章指出,文件聚焦乡村振兴主题,注重长短结合,突出“短实新”特点,着眼长远,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这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要注重方式方法,把握好时度效。
建设农业强国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目标、过程方面都是一致的,可以说一脉相承。当前建设农业强国的重点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保持重心不变、主题不换、频道不调。衔接好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既要注重创新、整体谋划、系统安排,又要尊重现实、保持衔接,确保扎实有力推进。工作着力点应该落到解决当地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上,落到具体民生实事上,让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改革,科学谋划建设农业强国的制度创新
文章强调,农村改革是乡村振兴的法宝。新时代新征程深化农村改革,要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试点先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权保持稳定、顺利延包,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结合农田集中连片整理探索解决碎片化问题。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在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加强规范管理,探索完善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配置的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
顺应趋势,打破界限,深度挖潜,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县域是城和乡的结合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在扩大国内需求、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有着巨大的潜力空间。适应农业转移人口到县城就业创业落户发展趋势,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逐步在县域打破城乡界限,把县域打造成连接工农、融合城乡的重要纽带。
把握规律,巩固成果,拓展路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既要理解内涵,推动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又要探索多样化发展途径,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模式,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还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充分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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