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乔治·丹尼尔斯21日在一份长达30页的判决书中写道,“9·11”事件受害者家属有权根据法庭的缺席判决获取赔款,但不能用阿富汗央行的资产这样做,该为塔利班所负责任进行赔偿的是塔利班,而非之前的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或阿富汗人民。
丹尼尔斯说,把阿富汗央行资产判给“9·11”事件受害者家属的前提,是塔利班是阿富汗的合法政权,但美国政府不承认塔利班政权的合法性,因此不能裁定用阿富汗央行资产赔偿受害者家属。
丹尼尔斯所作裁决与另一名法官去年8月对这起案件的建议一致。
多个“债权人团体”计划上诉。其中一个“债权人团体”的律师李·沃洛斯基说:“这一判决剥夺了1万多名‘9·11’事件相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我们认为这是错误的决定,将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