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深化信息安全领域国际合作。中方已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希望推动达成反映各方意愿、尊重各方利益的全球数字治理规则。持续推进落实《中国-阿拉伯联盟数据安全合作倡议》和《“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共同应对各类网络威胁,构建开放包容、公平合理、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十四)加强生物安全风险管理。共同倡导负责任的生物科研,鼓励各利益攸关方自愿采纳《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共同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降低生物安全风险,促进生物科技健康发展。
(十五)加强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领域国际安全治理,预防和管控潜在安全风险。中国已就人工智能军事应用和伦理治理发布立场文件,愿与国际社会就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加强沟通交流,推动达成普遍参与的国际机制,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
(十六)加强外空领域国际合作,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外空国际秩序。基于国际法开展外空活动,维护在轨航天员的安全和空间设施的长期可持续。尊重并确保各国平等享有和平利用外空的权利。坚决反对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支持谈判缔结外空军控国际法律文书。
(十七)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有效统筹、调动全球资源,共同应对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在内的全球性重大传染病。
(十八)维护全球粮食和能源安全。加强行动协调,维护国际农产品贸易平稳运行,保障粮食生产和供应链畅通,避免将粮食安全问题政治化、武器化。加强国际能源政策协调,为保障能源运输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市场和能源价格稳定。
(十九)全面、有效落实《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鼓励各国为打击跨国犯罪,缔结或参加有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协议,或者作出制度性安排。支持联合国三项禁毒公约,维护国际禁毒体制,倡导国际社会协调一致、责任共担、真诚合作,共同应对毒品问题带来的挑战,构建不受毒品危害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尊重各国主权基础上积极开展执法合作,共同提升执法能力和安全治理水平。支持建立全球培训体系,为发展中国家培训更多适应维护自身安全需要的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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