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上,万通发展2月17日公告显示,其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近期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
对此,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上市公司向相关股东核实并说明:在明知股份冻结且已明确督促披露的情况下,至今未能对外披露的原因;在未履行股份冻结事项信息披露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利用上述信息未予披露的时间窗口进行股票买卖的情况,公司是否存在故意延迟披露负面公告以配合相关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形,并分别说明具体原因。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或直接打击投资者信心。透镜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则认为,万通发展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的时点令人生疑,如果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拟出让上市公司股份偿债
根据万通发展发布的上述《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上述股权质押源于一项合同纠纷。
万通发展介绍,2018年5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嘉华控股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就签署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股票质押合同》产生了合同纠纷。
此前,中融信托向嘉华控股提供了14.08亿元借款,为此嘉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向中融信托提供了充足的担保抵押物,其中所持有的土地及房屋抵押物市场评估值超过15亿元;此外,嘉华控股及子公司以持有的万通控股约85%股权(按原始注册资本计算价值约12亿元)作为质押担保;万通控股则质押了其持有的万通发展6400万股(按目前市值约4.5亿元)。目前,嘉华控股合计归还中融信托的总金额为8.53亿元,分别偿还了借款本金约4.26亿元、利息约4.27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