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1日电/网评:构建“双碳”导向型绿色金融体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杨莉薇(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这为新时代中国金融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开辟了新视野和新空间,也为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发展与低碳经济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当前,中国已初步形成支撑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大力倡导和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绿色金融:以生态定位金融本色
绿色金融已成为世界各国利用金融手段推动绿色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十四五”期间金融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与传统金融相比,绿色金融具有两个突出特点。首先,绿色金融更重视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和经济社会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金融机构将环境保护和资源有效利用作为评估绿色金融活动过程和成效的重要标准,使资金流向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产业,以强化经济主体的生态平衡意识和绿色消费理念。随着世界经济的生态化发展和主流经济政策的绿色转向,绿色金融市场红利和建设规模在持续增长,通过挤出效应限制或停止对高耗能、污染性产业的贷款和投资,促使产业逐渐呈绿色化发展态势。其次,绿色金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行业自身的市场风险,特别是有利于减少或限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环境风险对金融业的不利影响。2020年,国际清算银行提出“绿天鹅”(green swan)事件概念,认为它是由气候变化引起、对金融市场构成系统性威胁的极端事件,极易引发金融危机;呼吁世界各国央行应将气候变化纳入金融风险的分析考量之中,同时加强同政府其他部门、私营领域乃至全社会的协调合作。
因此,走好低碳经济发展之路,应加快推动金融市场的生态转型,把绿色确立为当代中国金融发展最鲜明的底色,以推动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经济增长之间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
强化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建设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目前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相关政策法规及制度体系不健全,为此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和奖惩机制。目前,我国已基本确立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顶层架构,相继出台多个全国性政策文件。但现有绿色金融政策和标准体系仍不够完善,具体措施和执行机制不到位。这就要求加大绿色金融制度的建设力度和引导力度,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扶持政策和业绩评价指标、项目环保标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以及行业自律机制。在制定激励性财政政策中应引入环境与碳相关指标,对绿色投资企业实施税收减免和贴息制度。二是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和经营理念的战略转变。商业银行要全面引入绿色金融和环保意识,切实提高风险管理和业务处理能力。三是不断健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使绿色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还没有纳入绿色因素,缺乏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政策支持。为此,应通过立法确定节能减排指标和碳减排金融支持工具,以法律形式规范绿色金融市场。四是畅通信息渠道,规范信息披露机制,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可参照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投资披露标准,要求相关企业定期公开其环保措施实施情况,特别是环境风险信息和ESG(即环境、社会和治理)指数,以实现对企业环境风险因素的量化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