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提供有效立法支撑
深冬到来,长江上游最大的江心岛——重庆广阳岛,进入最佳候鸟观测期。鸟儿们或盘旋于空中,或游戏于浅滩,尽显生态和谐之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立足对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的“双重保护”,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万里长江奔流重庆。重庆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在关键环节落子,搭好制度四梁八柱。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重大责任,先后推动制定修改了水污染防治条例、湿地保护条例、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等法规,切实用法规制度保障“一江碧水向东流”。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牵头对涉及生态环保的所有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开展全面清理。先后制定修改了河长制条例、节约能源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规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规,努力为生态“留白”、给自然“添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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