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礼尚往来,本来想简单回请对方,因为我单位没有食堂,所以安排在饭店了。”王某某继续说道,“当时没有过多考虑,后来才想到这笔钱没法一次性报销,按照‘2000元以下的接待费由公司经理负责审批’的制度规定,因此就把这笔餐费拆分成8笔、单笔金额1000元左右进行报销了。”
掌握相关情况后,巡察组干部将王某某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线索移交给了衢山镇纪委监察办。衢山镇纪委监察办向衢投水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多次求证,幷对该公司历年的报销单据进行了比对,又发现该公司以“欢送退休同志”“感谢环卫人员帮忙清理库区”的名义,2次违规使用公款接待。
“环卫所经常派人帮我们清理水库周边环境,我们出于感谢,请他们工作人员吃顿饭;老同志退休了,想给他留下一个好印象……当时我和罗某某商议,认为这是‘公对公’的宴请,算是集体开支,也有正当理由,就不算违规。”在接受调查时,王某某懊悔地讲述了自己的“人情往来经”。
任何理由都不是违纪的借口。经查,王某某和罗某某共先后组织违规公款吃喝3次,涉及金额1.3万余元。2022年6月,王某某、罗某某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幷退还全部涉案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