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19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我承诺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立足岗位勇于担当……”这是长春新区一名区管干部在个人“廉洁状”作出的承诺。长春新区在全区机关、乡街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五廉监督行动”,为建设“廉洁新区”探索创新举措。全区区管“一把手”立“廉洁状”148个、班子成员517个、一般干部1893个。
开展“五廉监督行动”,突出诺廉、问廉、醒廉、评廉、记廉。立“廉洁状”,部门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干部书写“廉洁状”,做出廉洁承诺;盯“廉洁岗”,根据工作岗位,向岗位权力问廉;发“廉洁函”,按时间节点、分领域发“廉洁函”,对部门单位及人员作出廉洁提醒;画“廉洁像”,从个人综合素质、工作能力、日常生活、履职尽责、廉政风险等方面进行自我画像,部门单位党组织对干部廉洁情况做出评价;建“廉洁卡”,对干部廉洁情况跟踪记载,记录在卡,纳入干部廉政档案。
“自‘五廉监督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时刻提醒每一位同志廉洁用权,谨慎用权。”长春新区人社局共确定廉政风险点54个,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监管,幷定期向纪检监察工委报告情况。截至目前,全区通过调研访谈、座谈交流、谈心谈话、干部考核、线索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排查廉政风险点3573个,制定预防措施2540个。
长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建立“监督+考核+督查”工作机制,统筹抓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推动“五廉监督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对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作出评价,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推动新区政务环境优良、干部清正廉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