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湾政策法案》的影响
鉴于法案的主要起草和提案人在国会拥有较大威望, 法案的内容也在向温和的方向调整,白宫、美媒虽然不赞同但反对幷不强烈,在参众两院议员习惯性反华的氛围下,法案明年第一季度在国会通过的概率较大,不过极有可能是经白宫和国会两院磋商修改后的版本,措辞上会有所调整。白宫会努力降低该法的激烈措辞,但大概率拜登不会行使总统对国会立法的否决权。如果法案生效成法,将造成恶劣影响。
(一)中美关系面临更大考验
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的基本面。若美国通过该法案,中国为维护领土主权完整,势必将对美国发起反制措施。由于《台湾政策法案》公然严重违反中国“一个中国”原则,直接挑衅我国主权,因此不排除中美降低乃至中断外交关系的可能,对此秦刚大使已经向美国副国务卿提出警示。正如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教授史密斯受访时所言,若美国会通过《台湾政策法案》,中美间发生冲突的几率将大大增加。
(二)中国芯片产业面临更大外部危机
利用台湾的芯片产能促进美国国内芯片供应的稳定,是美国会炮制《台湾政策法案》以进一步拉拢台湾的重要原因。美国正一步步收紧对中国的芯片半导体企业制裁,10月又将31家中国实体加入“未经证实”(UVL)的公司名单,幷公开表示正游说盟友加入对华出口限制。若《台湾政策法案》获得通过,台湾当局势必更倾向于将芯片产能供给美国,中国的芯片供应和先进芯片制程发展,亦面临更严峻的“瓶颈”。
(三)中国将付出更大的外交成本
《台湾政策法案》违反国际法和中国法,但如果法案通过成法,仍将为中国解决台湾问题制造巨大的外交和舆论压力,恐引发更多国家效法。佩洛西窜访台湾的恶劣行为就带动了包括德国在内的一些欧洲国家的议员和官员访台,而一旦《台湾政策法案》成法,则为美国进一步的突破“一个中国”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恐引起国际上的连锁反应。中国需投入更多的外交资源予以应对,势必将付出更大的外交、国际公关成本。
(四)印太地区地缘政治将面临更大的撕裂
若《台湾政策法案》通过成法,台湾将获得“主要非北约盟友”的待遇,在印太地区实质上获得与日本、韩国几乎同等的战略地位,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印太地区地缘政治的基本格局。加之俄乌冲突对印太地区安全稳定的影响,印太地区地缘政治极有可能在未来面临更为严酷的撕裂,撕裂程度大幅度取决于《台湾政策法案》的具体执行情况。
四、应对之策
当前《台湾政策法案》还处于国会的初期阶段,理论上中国可从阻止美国会参议院或众议院表决通过法案和阻止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法案两个方面努力,同时中国宜做好应对台海危机的准备。
(一)加强与美国行政部门的交流、谈判
美国国会的立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白宫及其他联邦部门的影响。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沃森表示《台湾政策法案》“违背”拜登总统的权威和外交努力,白宫国家安全会议印太事务协调总监坎贝尔称美国的政策目标是维持台海和平稳定,白宫幷不希望通过《台湾政策法案》,因此以美国行政部门作为突破口存在可行性。建议中国加强与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国防部等部门和官员的交流、谈判,必要时候可以主动出访,在经贸领域作出暂时妥协,与美国智库开展对话,以换取美国行政部门当下对台政策的相对稳定,竭力促成其对美国会施压按下《台湾政策法案》或者去掉其中明显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规定。
(二)在国际社会揭批美国炮制《台湾政策法案》的不法动机和国际违法性
《台湾政策法案》违反国际法,中国应充分在国际社会揭批美国会炮制《台湾政策法案》的不法动机和国际违法性,依托联合国会议、双多边外交场合、国际性记者招待会等场合持续引导国际舆论,争取国际道义上的支持。美国会炮制的各类法律使包括中国、伊朗、俄罗斯、叙利亚、委内瑞拉、利比亚在内的许多国家饱受其苦,中国可以尝试联合这些力量,在国际社会形成反对美国会制定干预他国内政、限制别国发展权的合力,争取通过一个谴责美国涉台政策的大会决议,向美国会两院施压,尽全力阻止其通过《台湾政策法案》。
(三)对炮制或大力支持《台湾政策法案》的国会议员施以警告和制裁
中国可对炮制或大力支持《台湾政策法案》的国会议员发出严厉警告,适时根据《反外国制裁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对其施以包括禁止入境中国、禁止同中国实体交易等制裁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外交部在公布制裁决定时,应充分披露制裁措施的具体法律依据,要尽可能改变“依照相关法律”之类的模糊说法。
(四)发展在极短时间内完全控制台湾全域的军事能力
中国大陆军事实力总体上对台湾拥有绝对优势,即便法案通过成法后美国强化对台湾的军事支持,仍不可能改变这一基本面。但为了提高中国大陆在对台问题上的主动性,大陆仍需针对性地强化对台作战能力,加强对中短途打击武器的研发、更新,扩大舰艇部队规模,确保在台湾出现重大“变故”时,能够在极短时间内完全控制台湾全域,缩减美国采取军事行动的“窗口期”。
(五)实时跟进幷全力阻止超过台湾参与权能的国际活动
“拓展台湾的国际交往空间”是美国近年来涉台法律的一大规则重点,《台湾政策法案》要求“支持台湾参加所有适当的国际组织”,却没有提及哪些组织是“适当”的,为美国后续的实践预留了回旋空间,因此密切关注台湾在国际社会的活动情况,尤其是在国际组织体系中的活动情况尤为重要。关注重点是台湾是否满足相应国际组织的加入条件。当前,美国公然支持台湾加入以主权国家为成员条件的国际组织的可能性不大,但有较大可能支持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各大组织或加入非以主权国家为成员条件的国际组织。中国应积极瞭解台湾试图加入的国际组织的准入条件,明晰是否需要中国中央政府的授权,如需要,中国应准确评估幷作出是否准许台湾加入之决定;若不需要,中国也应向相应国际组织提出建议,幷反对允许台湾参与的提案,必要时可以恳请中国在该组织中的伙伴国家提出或支持相关提案。中国要与相关国际组织的秘书处等机构建立良好联系,加强信息交换。
(六)完善涉台法律体系建设
即便是违反国际法,美国也仍在不断炮制、出台新的涉台法律,中国作为台湾问题中的正义、合法一方,更应通过积极制定涉台法律,为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奠定制度基础。当前,中国涉台法律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除了《反分裂国家法》,幷无其他涉台专项法律。建议全国人大对《反分裂国家法》第8条进行针对美台近期的举措增加具体触发情形,同时加入原则性条款作为兜底,为法律适用预留一定的法律解释空间和自由裁量空间,从而提升中央政府在处理台湾问题上的主动性,震慑“台独”势力和美国反动势力。此外,建议加速制定《统一国家法》,可考虑直接将“统一台湾”作为当下的历史任务写入《统一国家法》中,幷在该法中规定相关国家、实体、个人插手台湾问题的法律后果,规定具体制裁措施及相应的启动条件,提升中国法律正当的域外管辖权的启动频率,与《反分裂国家法》《反外国制裁法》有机配合,以期实现中国的早日统一。
本文是写作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美国全球单边经济制裁中涉华制裁案例分析与对策研究(21&ZD20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刘瑛,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特约研究员、项目首席专家,新华丝路专家库专家,CCG智库特聘高级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英国牛津大学Queen's College访问学者,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高级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和中美关系。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2年11月号,总第299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