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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款暗龙白里小黄瓷碗。(照片:台北故宫提供) |
三、针对委员所指“院长下令对该器物不得点交、不得纪录,在进行修复之前,也不得做检视报告,尤其要求相关人员封口,所有相关文件都用最高密件处理,以免留下任何证据”,故宫严正澄清绝无隐匿情事,相关调查进行中以密件程序处理并无不当,密件保存皆依规定办理,并无所谓“以免留下证据”问题。相反地,事件发生后,基于保全证据需要,于调查案件及修复文物期间,自无法允许一般人员或当事人任意提取、检视、搬移三案之文物,此项作业方式亦不待院长下令。
四、本案三件瓷器依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暂行分级列为一般古物。破损瓷器目前第一件“明 弘治款 娇黄绿彩双龙小碗”正在修复中,第二件“清 康熙款 暗龙白里小黄瓷碗”待修复人员处理,第三件“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盘”待惩处程序完成,责任厘清后才会进入修复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