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以坚定有力的话语举旗定向。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多次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
定方向、定规划、定举措、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为新时代法治前行掌舵领航,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全面依法治国,要走对“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意味深长,振聋发聩。
翻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条鲜明的红线贯穿全篇——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张清晰的蓝图,需要旗帜鲜明回答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才能为法治建设廓清前进道路上的思想迷雾。这份全会决定的诞生来之不易:从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为文件起草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对文件起草组上报的每一稿都认真审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期间,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下,文件起草组对全会决定又两上两下进行多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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