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打防结合,创新社会治理
10年来,全省政法系统坚持打防结合,创新社会治理,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环境。2021年,我省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得分99.05分,比2012年提高20.95分。
省委、省政府把平安湖南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关于深化平安湖南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全省社会治理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8个专项组,形成了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平安建设工作体系。
为建设治理效能更优的平安湖南,湖南以第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牵引,一体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创新,并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四级综治中心,配齐配强乡镇政法委员。
同时,大力加强“雪亮工程”和综治联网建设,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城市快警”建设,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全民参与、平安有我”的生动局面逐步形成。
全省政法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6%,“民转刑”案件持续减少。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
为建设人民更满意的平安湖南,湖南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21年全省刑事案件发案量比2012年下降29.7%,其中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八类主要犯罪案件下降63.4%。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2018年1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依法打掉涉黑组织、涉恶犯罪集团和团伙2101个,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了一批“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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