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四项基本业务规则。相关规则发布后,沪深交易所债市基本形成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上市挂牌、交易运行、投资者保护等业务条线全覆盖的完整独立规则体系。
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实施注册制已两年多,随着注册制改革制度的持续完善,市场也呈现出积极变化。Wind资讯数据显示,注册制实施后的第一年度(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以下按此类推),公开发行的一般公司债券发行规模达1.56万亿元,同比增长38%;第二年度,一般公司债券发行规模达1.79万亿元,同比增长15%。
“注册制不仅带动了公司债券发行效率,还有效提高了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使得公司债券逐步转向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市场化管理。”中诚信国际研究院副总监谭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此外,7月底,证监会召开的年中监管工作会议指出,“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谭畅建议,目前公司债券相关制度在信用债统一框架下逐步完善,下一步应继续加强监管部门协同,伴随着注册制的推进,配套升级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制度,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化发展。监管部门应继续协同推进信用债统一监管框架,优化不同交易场所基础性制度管理和衔接,并强化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