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判决书,让债权人看到问题解决的曙光,但只有执行到位才能把公平正义落到实处。为此,绍兴中院发出“执行法律风险后果告知书”,清晰指引当事人自动履行。
绍兴中院立案庭庭长葛继光告诉记者,在民事判决书附件中向当事人释明不履行民事判决书的相应后果,既可以警示当事人,又可以起到“先礼后兵”的缓冲效果。
碰到债务人“油盐不进”,就要动真格的了。7月19日,“执行夏季攻势”百日攻坚行动正式打响。绍兴法院400多名执行干警、70余辆警车同时奔赴各地。
“这次行动真有用,他们夫妻欠我的水果采购款迟迟不还,这次终于愿意还钱了!”执行行动后双方达成和解,当事人老陈长舒一口气。
攻坚行动开展仅一周,全市法院就拘留61人次、罚款221人次138万元,督促债务人自动履行完毕案件397件,执行到位金额2.7亿元。
今年以来,以刑事涉财案件执行为切口,绍兴中院开展执行攻坚行动,按照专项清理实施方案及配套行动方案,“立审执破”协同、公检法司监联动、“线上+线下”执行手段幷举。截至6月底,全市法院移送执行刑事涉财案件4678件,执结3916件,执行到位4.98亿元,平均办案天数同比减少35天。
坚定法治思维保障中心大局
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坚定法治思维。
“我们一定尊重法院裁判结果,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最大程度处置化解本起行政纠纷。”今年4月,绍兴中院公开审理应某某诉请继续履行补偿协议案,越城区区长钱林江出庭应诉时这样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