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优化营商环境
http://www.CRNTT.com   2022-07-31 08:16:57


“推动有效政府和有为市场更好结合”,突破口就在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中评社北京7月31日电/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深受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市场主体准入、经营、贷款、纳税、退出等过程的外部因素被统称为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优劣影响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程度,同时影响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

  行政管理改革杂志发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郑子君、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周文彰文章表示,营商环境优化是一项涉及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协调多方面统筹发力,尤其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推动有效政府和有为市场更好结合”,突破口就在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环境

  政务环境是观察营商环境的窗口,一个地方政务环境好不好,集中反映了该地方营商环境的优劣。政务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构成要素,同时,也是营商环境中饱受企业诟病的部分。行政审批环节多、周期长,政府重审批、轻监管,服务效率低下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极易关上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大门,降低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因此,致力于改善政务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比如,以“放管服”改革为主要内容,建立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政府职能边界,把该管的真正管起来,管好管到位,把不该管的真正“放手”,减少“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这样就可以规范和制约政府权力的使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可以释放更多行政资源,降低政府管理成本,使政府将更多精力投入政策制定、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中去。比如,优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通过“一站式审批”“一枚印章管到底”“互联网+政务”等改革措施的实行,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减低企业行政负担,促使政务服务朝着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这样,可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展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府形象,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政务服务的需求。

  (二)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良好市场环境

  市场是配置资源最有效的形式,要想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需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前提,这也是营商环境优化的根本之所在。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凡是市场能够调节的,凡是属于社会企业自主权的,政府不再审批,真正做到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为政府“瘦身”、为企业“减负”。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尤其是商事制度改革,大幅削减前置审批,放松市场准入条件管制,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营造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激发广大群众干事创业的内在活力,促进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尤其是促进创新型企业成长,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为公平竞争搭好舞台。通过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可以广泛参与到市场竞争之中。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三)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既是营商环境的内核,也是营商环境的保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将法治贯穿市场主体进行投资、生产经营等各个方面,确保每个市场主体都可以依法获得市场准入,进行合法生产经营,参与市场公平竞争,让市场主体感受到营商环境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让法治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审批部门在实施审批行为时,应充分尊重和保障申请人的基本权利,公平地对待每一位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依法公平地实施审批行为,不滥用职权、不徇私枉法,防止因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损害市场主体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在“宽审批”的改革背景下,加强公正监管,对于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者无事不扰,对于欺行霸市、违法违规者严惩不贷,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安全、优质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四)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和谐人文环境

  人文环境是城市招商引资、创业兴业的隐性因素,相较于减税降费等显性优惠政策而言,人文环境是更可持续、更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地。人文环境展现的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开放水平、包容程度等,也是营商环境优劣的风向标和检测仪,是城市保持持久吸引力和创造力的不竭源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以引领和促进人文环境建设,它以城市发展需要为导向,以解决影响和束缚开放合作的观念、政策、体制等问题为着力点,纠正和防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有益于城市发展的项目、人才、管理都能吸纳进来,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跨省企业等展现出极大的开放度和包容度,让投资者对城市“一见钟情”,实现“留得住”目标。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鼓励创新,对各类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秉持开放包容的心态,培育地区经济新的增长点,让企业对城市“日久生情”。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阻挠项目实施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政主体从严从快重拳出击,为企业发展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建设宜居兴业的生产生活环境,让企业扎根在这片土地上。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历程及其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

  文章介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质上是政府开展的“自我革命”。20余年间,自中央到地方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持之以恒的创新改革,改革力度由浅入深,改革内容由简到繁。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是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实施有力,推进有序。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总结改革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对于进一步有针对性地优化营商环境是非常必要的。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指引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第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分16批取消下放1094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压减比例达到47%。在大力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削减中介服务事项、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等。与此同时,国务院逐渐取消被指代为“制度后门”和“灰色地带”的非行政许可事项,于2016年“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

  第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权力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是为了进一步明晰政府权力边界,不属于清单列举范围内的职能和权限,行政机关不得为之,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用权行为,将权力的行使过程公之于众,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为坚定不移推动各级政府制定和推行权力清单,彰显依法制权的决心和高度自觉,国务院各部门向社会公开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亮明各自的“权力底数”,接受公众监督。有权必有责,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必须与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共同推进。责任清单就是明确政府部门应承担哪些责、须做哪些事,明确每个部门的“职责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20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先由上海试水,之后广东、天津、福建等自贸试验区相继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展开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完善。2018年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中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使企业和个人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去决定自己的市场行为。

  第三,提升政务服务品质。2015年,为解决群众创业创新过程中遭遇的“办证多、办事难”、被索要各类“奇葩证明”等问题,国务院要求采取“列目录”“砍证明”“简流程”的措施来解决各类无谓证明事项多、办事手续烦琐、时限长的问题,要求依托“互联网+”,实现部门信息共享、部门协同推进,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并发挥作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显着提升。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巨大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中央和地方政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落地实施,成效巨大。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中国营商环境排名位居31位,与2012年相比,排名跃升60位。其中,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保护少数投资者、执行合同指标迈进先进国家行列,且在2018年和2019年间,中国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可见,中国改善营商环境力度之大、程度之深、速度之快、效率之高。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

  文章指出,为使营商环境更优,国务院于2021年9月份提出在北京、上海、杭州等6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打造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试点先行,目的是探索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创新和完善监管,优化涉企服务。深度分析任务目标,今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针对尚存问题,把以下几个方面作为着力点。

  (一)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决心大、力度强、举措硬,简政放权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然而,权力下放不实在、下放权力接不住、放权缺乏协同性等问题仍然存在。简政放权是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的,边缘性的、“无关紧要”的审批事项已大幅度取消和下放,剩下要取消和调整的事项大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有的涉及部门切身利益,容易引起部门抵触和阻碍,有的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办公,部门间推诿扯皮,协同办公积极性不高。即使是上级政府下放和调整的权力,也可能出现下级政府承接不住、转放不及时、给审批事项“换马甲”等现象。例如在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以来,取消前置审批或改为后置审批、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照后减证”等措施,使得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市场主体数量猛增,但部分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后却迟迟拿不到经营许可证,导致生意难以开展,“食品类许可证或涉证事项连续三年被市场主体投为‘最耗时的证’”,排在第二位的是卫生类许可证。

  针对这些问题,要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继续削减审批事项,特别是削减那些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二是对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无论是前置审批还是后置审批,都要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能在网上审批的一律实行网上办理;三是备案就是备案,备案材料送达有关部门即视为备案手续完成,无需任何答覆,严禁把备案变成审批;四是把办“证”像办“照”一样纳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认真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的新问题,加快高频事项的减证工作进展,使市场主体对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