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精准扶贫方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底线任务,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强调“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承诺“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提供了科学理论和实践指导,为人类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推动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加快转到发展的轨道上来。
(四)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当过农民,有着深厚的农民情结,始终把农民群众安危冷暖记挂在心,强调“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鲜明回答了发展为了谁、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共享的根本问题,集中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把产业链延伸环节更多留在乡村,把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五)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把乡村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逐步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从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从正确处理工农城乡关系的角度,谋划和部署乡村建设,坚持按规律办事,强调“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乡村建设的基本规律和内在逻辑,明确提出了乡村建设的原则要求、工作导向和目标任务。要紧紧围绕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扎实稳妥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充分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决不能头脑发热,不顾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强行撤并村庄,赶农民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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