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26日电/据中国网报导,去年12月,美方罔顾事实、颠倒黑白,以所谓涉疆“强迫劳动”为由,通过所谓的“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180天后,该法于今年6月底生效,进入实施阶段。6月,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国土安全部先后发布《进口商操作指南》《防止进口中国用强迫劳动开采、生产或制造的商品的战略》,为UFLPA具体执行提供指导。
其法律执行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实体清单”模式对华施压。美国国土安全部推出所谓涉疆“强迫劳动”实体清单,对被列入清单的中国涉疆企业生产的商品,实施进口禁令;二是精准打击新疆产业链,制裁重点包括服装、棉花、番茄、硅基及相关光伏产品;三是要求进口商承担两大义务。进口商需要调查、追踪供应链全流程,履行好尽职调查义务,确保商品不涉及新疆所谓“强迫劳动”。此外,一旦CBP需要,美进口商负有举证责任,证明进口商品不涉及新疆所谓“强迫劳动”。
对中国频频打出“涉疆强迫劳动”牌,是美国将对华经济问题政治化、产业问题“人权”化的典型手段,极为粗暴恶劣。值得高度关注的是,美国禁止进口中国所谓“强迫劳动”产品,不限于新疆本地企业生产的产品,还包括中国其他地区参与“援疆项目”“对口帮扶”企业生产的产品。因此,美国此举不仅仅是获得贸易优势、强行重塑全球产业链,还具有遏制中国经济发展、毁灭中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梦想的战略考量。
根据CBP统计,截至2022年6月,美国因“强迫劳动”共对全球发出54个暂扣令、9个调查发现,其中35个暂扣令、5个调查发现针对中国产品。美国对华频频以所谓涉疆“强迫劳动”为由“下黑手”,不仅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新疆发展,也给世界经济和美国自身带来诸多负面冲击,造成多输局面。
加剧美国企业额外负担
首先,美国进口商面临着额外的负担和成本。美国把涉疆“强迫劳动”的供应链核查监管责任转移给了企业主体,为履行“责任”,企业不得不雇佣额外调查员工或为其提供调查应诉服务的公司支付费用,无形中增大进口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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