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美国司法制度的结构性缺陷使其难以有效打击仇恨亚裔犯罪,而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导致受害者难以获得有效保护。第一,美国1990年制定的仇恨犯罪统计法规定,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每年需要发布仇恨犯罪统计报告。但事实上,这些发布的数据可能严重失实,因为执法机构不需要向联邦调查局提交年度犯罪报告数据。据报导,美国目前有超过1.8万个执法机构,其中3000多个没有提交2020年的犯罪统计数据。由于数据统计不准确,这可能会阻碍决策机关对仇恨亚裔犯罪的预判和应对。第二,美国地方警方在识别和分类仇恨犯罪方面缺乏培训,且缺少相关配套资源。许多针对亚裔的仇恨犯罪案件没有被受理或及时侦破,有的罪犯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即被执法部门释放,而有的仇视亚裔犯罪案件则被执法人员不加分辨地归类为抢劫、骚扰或故意破坏。第三,很多美国的检察官因担心增加不必要负担而不愿起诉实施仇恨犯罪的种族主义者。他们祗有在定罪可能性极高的情况下,才对这类犯罪提起诉讼,因为被告人最终被判无罪可能会削弱人们对刑事司法系统的信心。但是,如果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对实施仇恨犯罪者长期保持漠视或纵容态度,无形中会放任此类犯罪,最终反而会严重消解人们对刑事司法体系的信心。美国的仇视亚裔犯罪问题正变得日益严峻,已经引起部分亚裔群体的极度不满和恐慌,有的亚裔在社区自发成立了巡逻队或其他形式的自卫组织,以应对因政府执法不力而不断增多的仇恨犯罪事件。
三
长久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亚裔处于美国社会的边缘,他们的社会地位没有得到美国主流社会的足够重视和认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亚裔受到的骚扰、歧视和暴力急剧增多,是美国社会对亚裔歧视和压迫历史传统延续的集中体现,根源在于白人至上的系统性种族主义歧视,以及美国司法制度的结构性缺陷导致打击仇恨亚裔犯罪失灵。
2021年11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费尔南·德瓦雷纳在结束对美国为期14天的考察之后表示,美国应全面修订法律以防止针对少数群体的种族排斥、歧视及仇恨犯罪的增多。美国政府应重视亚裔受害者的诉求,确保其能够获得有效的救济和帮助。在受到仇恨犯罪侵害时,执法部门应及时制止犯罪行为;在受到仇恨犯罪侵害后,政府应合理补偿受害者遭受的损失。
总之,美国当前仇视亚裔犯罪激增,暴露的正是美国制度性种族问题顽疾以及所谓“美式人权”的虚伪本质。美国政府应正视自己的内生性人权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遏制针对亚裔的种族排斥与歧视,同时应及时、有力地调查仇视亚裔犯罪行为,严惩煽动或实施仇恨犯罪的犯罪分子。(作者:李文军,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分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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