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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7月12日电/台“国史馆”对两蒋日记等文物归属权提民事诉讼,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决蒋介石与蒋经国在“总统”任内的235项文物归公有,其他部分归蒋家继承人共有,蒋家继承人祗有蒋友梅不服提上诉,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此案可上诉。
蒋友梅是蒋经国长子蒋孝文的女儿,嫁给英国人,常年定居英国。
蒋介石在世时,逐年将日记、“总统府”文件等文物交付给蒋经国,蒋经国连同自己的一并交付蒋孝勇,蒋孝勇再转交妻子蒋方智怡保管。夫妻俩为保存文物,扫描成微缩胶卷,2004及2005年间与美国史丹佛大学签约,托付保管50年。
《中时新闻网》报导,台“国史馆”2015年对蒋家继承人蒋方智怡、俞蒋孝章等16人提告确认文物所有权后,先对蒋孝刚撤告,再与蒋方智怡等8人调解,最后剩蒋友梅、蒋孝严、蒋蕙兰、蒋蕙筠、蒋万安、陈忠人、丘如雪7人。
2020年一审台北地院判决,扫描保存的80卷胶卷,及两蒋任内生成的235项文物归公有,非任内的232项文物则归蒋家继承人共有;蒋友梅等 人主张《“总统”“副总统”文物管理条例》2004年才公布施行,不能溯及既往,蒋友梅不服提上诉后,二审高院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