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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Symskan系统比对林智坚的中华硕士论文重复率46%。(照片:潘建志脸书) |
我是独派深绿的医生,我从来不隐藏。郑文灿第一次选桃园市长时,我还去助讲过。但政治立场和学术伦理是两回事。1994年,旧党国时代,时任“立委”的陈水扁“总统”,检举党国大老李焕女儿李庆珠的甲考论文抄袭,经过长久攻防,当年满满的青天白日国民党党员的“考试院”开会判定抄袭成立。李庆珠被吊销甲考资格,辞去“侨委会”处长公职。历年来许多高官教授大学校长,只要发生抄袭事件,必定会对学术生涯造成重大打击。类似的未爆弹,在人工智慧大数据运算能力飞快进步下,以机器自动比对网路上PDF文本,恐怕光台湾过去颁发的学位论文违规就会超过上千件。不是不爆,是时候未到。
台湾拥有硕士博士资格,现在可能多达150万人。光桃园地区就有10万人。选举是攻防的过程,林智坚的论文抄袭疑案会一直不断被检视,立看板发文宣,直到选举前一天,对绿营非常非常不利。
为了消除盲点,我要请读者先读两份文件:
“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 ( https://bit.ly/3P3XG7W )
“科技部”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及审议要点 ( https://bit.ly/3NPENoc )
两份文件在许多抄袭案的判决书中常被引用,连法官都很重视。其中第13点(后者第17点)很重要:
13: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过程中之相关人员,与被检举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自行回避:
(一)曾有指导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之师生关系。……
这是第一个大盲点,林智坚学位论文的指导教授,不管是中华或是台大,现在出来签字背书,发言评论,就学术伦理而言,是非常不适当的。论文真有抄袭,负责把关的指导教授也有错,要负连带责任。大学和研究所接受国家大量经费补贴,学位并不是校长院长教授能私相授受的。硕士博士学位,不是指导教授说了算。
过去曾发生【荒唐校长靠爸儿】的离谱事件,校长儿子2年半拿到学士及硕士加讲师。被爆出来后,学位当然撤销啊。( https://bit.ly/3IiFx4p )
硕博论文违反学术伦理,不只学位被撤销,情节严重的,指导教授会被惩罚,连学校都会有事,被减少招生名额,被减少补助等等。如果贩卖学位,私立学校整个董事会都会被撤销被“教育部”接管,过去都出现过。
台湾发生过的学位论文抄袭案,多到就像屋顶上的铁皮屋违建。因为太多,变成是有人检举才查办。林智坚的例子,一点不特别,那篇中华硕士论文,和竹科委托的研究报告八成重覆,在当年很常见,可说是学术界陋习。究竟可不可以?我先不明讲,请读者先看看下面文章:
网路智慧财产权FAQ::研究生跟着教授完成政府研究案,能不能把研究案的内容当作硕士论文或去投稿?( https://bit.ly/3AwyyCV )
这是第二个大盲点:自我抄袭未注明出处。很多人认为自已的东西挪来挪去没关系,但一稿两投,一鱼多吃,反覆利用同份资料稍加改动在不同场域谋求学术红利或申请经费,这种取巧被许多学术界人士深恶痛绝,翁达瑞便是以此指责柯志恩。
参与同个研究,使用同组数据,只要能得到不同的创见,写出不同的文章,还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毫不掩饰地🛑把多段文章字句复制贴上Ctrl-c加Ctrl-v,这问题就大了,你也太懒,懒到人神共愤了!
整个争议的处理流程不是法律,而是台大和中华大学的校内的学术伦理委员会先开会讨论。法规有设时间限制,不像法院可以不开庭,是拖不过年底选举的。伦理委员会的结论再呈报“教育部”和“科技部”。最后,有了审议结果,法官才能有判决参考。
中华大学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要点 (https://bit.ly/3yNSUX3) 规定的时程比较短,要在2个月内完成,1个月报告就要出来。
‘自我抄袭’还算小事,还有更糟糕的情况: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是抄袭,而更严重的‘代写’呢?A作者写的研究报告,变成B作者的硕士论文,或是A作者写的硕士论文,拿去当B作者的研究报告,这两种情况,因为涉及到研究报告45万的国家经费,甚至会有刑事责任。
2015年,台北地检署侦办台大教授柯文哲的医务秘书刘如意,以不实发票向“国科会”核销6100元。检察官考量刘如意坦承犯行,予缓起诉,要求缴交2万元给国库,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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