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体育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国家体育总局就已经正式提出要修改体育法,体育法学界也开始着手研究。2011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体育法列为第二档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记者注),随后体育法草案也在2012年7月推出。但由于多种原因,体育法又成为2012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的第三档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记者注),修改事项被按下了暂停键。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及体育市场的逐渐活跃,体育法修改再次浮现迫切需求。2018年9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中,体育法修改被列为第二类项目,明确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负责。至此,体育法修改就进入了快车道。虽然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但在马法超看来,新修订的体育法搭建起了较为完善的体育法治基本框架,“绝对是进步,期待其效用能在更多法律实践中得到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