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尚存在一些难点问题,特别是外贸产品标准、结算方式、流通渠道以及营商环境等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差距。对此,需从体制机制着手,以创新促发展。
一是以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带动其他方面的一体化。国际上,内外贸经营主体一体化一般有三种典型模式:以日本综合商社为代表的外贸集团的内外贸一体化模式、以跨国零售企业为龙头的内外贸一体化模式、以制造业品牌企业为主导的内外贸一体化模式。这三种模式各有优势,对我国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借鉴。我国既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实现流通渠道从国内向国外延伸,又要推动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开拓、畅通国内流通渠道,还要培育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架起内外贸之间的桥梁纽带,帮助企业在内外贸业务间顺畅切换。
二是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内外部市场的一体化。从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我们不断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地方封闭小循环,促进商品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大国内市场特别是服务市场的开放力度,促进国内外资源要素的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促进国内大循环全面畅通,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是以内外贸相关标准衔接对接,促进与国际标准接轨对标,参与国际规则制定。需积极开展国内国际标准转化,补齐国内标准短板,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国际标准制定;发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和产业集聚区的作用,加强规则制定方面的话语权。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王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