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项保护措施下,森林得到休养生息,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据统计,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林地面积净增138.74万公顷,达1029.6万公顷;森林面积净增99.45万公顷,达837.0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9.25个百分点,达78.39%;森林蓄积量净增3.01亿立方米。
在森林生态持续好转的同时,在内蒙古,占自治区总面积近一半的草原,也在相关保护措施下日益增绿。
走进昔日沙化较重的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草原,低矮的小草延绵到天边,一些数年前寸草不生或是“斑秃”的地方,如今也有了草木。
这样的改变得益于2011年国家在内蒙古等地主要草原牧区启动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十余年来,在这项政策推动下,自治区草原生态持续改善。
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牧区人口和牲畜数量急剧增长,内蒙古草原逐步退化。特别是在2000年前后,以乾旱为主、多灾并发的严重自然灾害,进一步加剧草原生态恶化。
为保护和恢复脆弱的生态环境,2011年起,在国家支持下,内蒙古全面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有的地方禁牧,有的地方按草畜平衡要求减少牲畜数量,并给牧民相应补贴。至今,政策资金累计达455亿元,每年有140多万户、490多万名牧区群众从中受益。
苏尼特右旗额仁淖尔苏木牧民其其格说,十多年前,草原上有很多裸露沙地,沙尘暴一年能刮十几次,她家近万亩草场沙化较重。
2011年起,其其格家的草场被划入禁牧区,年均补助奖励资金7万余元。她拿出一部分钱,从采取草畜平衡保护方案的地方租用5000亩草场放牧。
“草场一年比一年好,沙尘天气也减少了。”其其格指着门前的草地开心地说,“你看这片野生黄芪,十几年没见到了,近一两年又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