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要看到,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高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随着打击治理工作不断深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特点。一方面,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主流,诈骗手法加速迭代变化。有的诈骗集团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共享屏幕等,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有的则紧跟社会热点,随时变化诈骗手法和“话术”,迷惑性强。另一方面,电信网络诈骗呈现出明显的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面对这些新变化、新特点,必须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健全涉诈资金查处机制,强化法律支撑,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不断提升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打击效能。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多策并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2021年,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在“资金链”治理方面主动作为,协助公安机关阻断诈骗资金转移通道,金融系统识别拦截资金能力明显上升;工信部联合公安机关重拳清理诈骗作案工具,打击“猫池”窝点2219个,缴获设备6807台;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了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金融、电信、互联网行业的监管责任,推动相关行业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属地管控综合治理,就能合力挤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电信网络诈骗是可防性犯罪,事后打击不如事先防范。《意见》从强化技术反制、预警劝阻、宣传教育等三个方面,全面落实“防范为先”理念。强化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反制和预警监测能力,建立完善预警劝阻专门系统,同时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教育体系,才能构建严密防范体系,为群众织牢织密防护网。
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一刻也不容懈怠。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向深走实,就一定能不断提升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效能,牢牢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