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是我们党明确阶段性中心任务、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也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随着“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又跃上新的大台阶,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万亿元,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在一些基础和前沿领域取得一大批标志性成果,劳动年龄人口保持在9亿人左右。我国产业基础、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是世界上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我国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如此雄厚的物质基础、强大的科技实力、丰富的人力资源、完善的产业体系,为进一步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进入新发展阶段明确了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要实现“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目标,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进而到2035年实现“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这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对共同富裕提出的与时俱进的新要求,也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战略部署。
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共同富裕目标,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实现,这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能脱离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不能超越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