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企业实施OTA升级活动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保障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第二,企业应按要求依次完成企业管理能力备案、车型及功能备案和具体升级活动备案后,才能实施OTA升级活动;第三,根据升级活动的影响评估,具体升级活动应采取分级备案;第四,企业是OTA升级活动安全和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责任主体。企业应履行告知义务;第五,企业应识别升级活动所影响的电子控制系统,并保存软件初始和升级版本(集),支持实施升级追溯管理。相关备案信息应真实、准确和完整。
“此举意味着针对汽车软件升级的法规、标准正在逐步完善。”知乎法律研究员、律师朱诗睿认为,此次《通知》与之前《关于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备案的补充通知》《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文件一脉相承,都是对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升级相关工作和要求进行了明确。
在朱诗睿看来,《通知》要求“备案后方可进行升级”,并要求在升级活动完成后5日内提交具体实施情况报告,说明申请备案、审查评估等实施办法已经持续细化。
他向记者直言:“这一类严格有效的监管机制将对车企软件升级行为进行规范。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此举也将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加速普及,汽车智能化水平显着提高,整车OTA升级等新技术、新现象不断涌现。相比之下,此前的监管政策有些滞后。”资深汽车媒体人、汽车行业分析人士杨小林分析说,汽车智能化要靠软件、硬件的高度融合,无论是碰撞安全测试还是油耗、续航里程,国内对汽车硬件的监管措施比较完善,而对软件方面的监管则相形见绌。
“毋须讳言,此前对汽车软件、OTA升级的监管是存在一定的盲区或者灰色地带的。”他举例说,此前新车上市后软件迭代的时间、频率,都没有严格规定,这导致有部分企业将尚不成熟的产品和服务拿给用户去使用,“甚至有的还让消费者作为修复软件Bug的小白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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