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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就一张法网 守护三江源头
http://www.CRNTT.com   2022-04-28 09:02:51


栖息在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棕头鸥。(来源:人民日报)
  中评社北京4月28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3月29日,《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在一张覆盖72万平方公里的“生态法网”上,青海又打了个结实的“绳结”。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该条例制定出台,是青海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守护“中华水塔”三江源头,青海人大不断创新生态立法实践。来自青海省人大的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省生态领域立法近80件,占立法总数的26%,基本构筑起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

  立良法——

  筑牢生态安全制度屏障

  4月下旬,海拔4610米的牛头碑,薄雪下泛黄的草原即将返青,孕育着夏季的惊艶。

  远处,黄河源头“姊妹湖”——鄂陵湖和扎陵湖春水如碧、浩渺无垠。行走在湖岸,鹰鹫在头顶盘旋,李才让措正忙着带队例行巡查。

  大河之源的山水湖草,这位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资源环境执法局执法大队副队长都能管。

  搁在过去,她可没这权力。

  “以前我在草原站工作,草场监督执法是我的职责,而打击非法占地、盗采矿产又是国土部门的事儿,水污染有环保执法,水土保持有水利执法,非法捕捞这‘姊妹湖’里的鱼类,又归渔政执法管,我们各自对接上级的工作,谁也不会‘越界’。”李才让措说。

  但一旦出现盗采,草场、矿产破坏了,水也污染了,就得公安、国土、环保几家联合出动,否则解决不了问题,导致执法效率低、证据拿不到。

  “条块分割、政出多门,不利于面积广袤的三江源地区开展生态保护。”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牧飞形象地称之为“九龙治水”。伴随着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推进,经过立法起草、征求意见、审议修改,《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于2017年制定出台。

  “条例明确三江源国家公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的行政管理职责,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统一行使,同时三江源国家公园设立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机构,统筹区域内林业、国土、环境、草原监理、渔政、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执法工作。”杨牧飞介绍,“这种创制性立法,为三江源头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保护管理体制和综合执法机制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执法监督‘碎片化’的难题。”

  勇涉深水区、敢啃硬骨头。这几年,当地生态立法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

  着眼生态保护特殊需要,当地加快实施靶向性立法。比如2016年施行的《青海省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通过开展立法协商,梳理各管理机构职责权限,细化保护、利用和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对遗产地保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雷霆介绍,“可可西里谁来管、怎么管,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都严格写进了法规条文。可可西里成功申请世界自然遗产地,条例也立下了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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