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收入分配制度仍不完善,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比较低。一段时期曾存在劳动生产率增长与劳动者报酬增长不同步的问题,致使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占比偏低。2009年以后,随着劳动力供需关系逐步改变,劳动者报酬增长逐渐加快,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所占的比重逐步回升,到2017年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达到47.51%,2018年居民收入所占比重达到61.19%,但仍落后于主要发达国家的水平。再分配中工薪劳动者税负偏高,2000年以来,中国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快速增长,以工薪阶层为主的中等收入群体负担较重。截至2018年,工资薪金所得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比重达67.26%。对高收入者影响较大的资本利所得征税偏少。同时,市场不公平不规范竞争的问题仍然较为普遍,对收入分配格局产生较大影响。
人力资本水平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基础,直接影响就业收入水平和收入的持续性。近年来中国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2020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8年,但存量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较低,劳动年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为10.8年,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同时,高质量人力资本比重偏低,高等教育规模持续增加,但总人口中接受过高等教育者的比重仍然较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接受大专及以上教育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15.47%,远低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此外,中国劳动生产率不高,尽管全员劳动生产率(国内生产总值与全部就业人员的比率)较以前有了较大提升,从1978年的4903.94元/人提升到2020年的117746.00元/人,特别是2012年以来提升速度明显加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近年来中国持续推进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基本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但社会保障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疗、养老、托幼等部分社会保障项目水平低、功能弱,养老和医疗保障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制度碎片化、待遇差异化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住房、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完善,均等化、公平化进程有待进一步加快。这些都直接增加了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不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巩固和扩大。
稳增长促就业是“扩中”基础
文章提出,坚持把稳增长促就业作为“扩中”的基础。以发展实体经济为着力点,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全面支持科技创新,提升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质量,切实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将促进更好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就业信息服务智慧化、就业服务群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多种方式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大力支持发展就业新业态,拓宽灵活就业渠道。
促进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人群稳定增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做到学有专长、学有所用,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加大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技术工人队伍。改善营商环境,减轻税费负担,提供更多市场化的金融服务,帮助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持续增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让进城农民工安心进城、稳定就业。适当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基层一线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职工工资待遇。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创新土地流转制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交易权,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产品,创新推出更多适应居民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
调分配降负担是“扩中”保障
文章强调,持续加大收入分配差距调节力度。坚持多劳多得,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化工资收入支付保障制度,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持续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对中低收入群体实行应保尽保,建立合理的参保待遇与责任共担机制、加强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支持。不断完善捐赠减免税制度,激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促进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快速规范发展,推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畅通社会流动通道。增加儿童特别是农村和贫困儿童的早期营养和教育公共投入,缩小义务教育质量的差距,使所有人获得优质且可负担的提升人力资本的平等机会。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消除劳动力流动的障碍,为劳动者就业创造公平的环境,尽可能消除户籍、性别、家庭出身以及隐性歧视等先赋性因素对就业的影响,使后天因素成为就业的基础决定因素。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性的要求,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共享水平,特别是加大对贫穷落后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与帮扶。
降低居民家庭经济负担。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既定保障范围的医保个人自付封顶制度,同时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更大力度实施医疗救助,切实降低居民的医疗支出。改革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方式及考试评价制度,严格控制校外学科类培训,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的收费管理,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助体系,真正缓解家庭教育支出压力。构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适当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建立对处于住房保障“夹心层”的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机制,确保其以合理价位实现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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