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实施会展业等纾困扶持措施。研究会展业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或克服疫情影响在2022年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给予补贴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养老机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其他行业困难企业和市场主体,由各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扶持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各行业相关主管部门)
六、保持全市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十)支持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根据疫情变化调整和优化防控措施,有效恢复和保持企业发展正常秩序。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支持企业和项目恢复生产和施工,切实帮助解决人员到岗、物资运输、疫情防控等问题。帮助企业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支持重点企业和配套企业恢复生产,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针对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发挥长三角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机制作用,全面梳理重点企业需求清单并优先支持保障,维持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供应。保障交通物流畅通,建立交通运输保障重点企业和人员白名单制度,协调解决货物跨省运输问题。保障重大项目连续封闭施工,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分标段封闭施工,实行“一工地一方案”,切实做好建材供应、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二十一)保障疫情期间城市有序运行。加强抗疫物资储备和供应保障,持续提升核酸快速检测能力,加强集中隔离房源建设和筹措,支持新冠病毒疫苗和治疗药物进口,引导支持企业参与抗疫应急能力建设,做好后备医疗资源储备。加大防疫数字化转型支撑力度,进一步推动防疫相关信息数据向基层赋能,为更加精准的疫情防控提供支撑。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强化城市运行保障单位和人员防疫措施,加强各类风险隐患监测、排查和治理,着力保障交通、电力、燃气、供水、通信网络、物业服务等有序运行。扎实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支持保障生活必需品生产、配送企业运营,加强货源供应、物流调度和市场监管,确保主副食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各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