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1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政府宣布调整“疫苗通行证”接种要求,第三阶段的实施日期将由6月底提前至5月31日,届时除个别特殊群组外,市民均须已接种第三剂疫苗。政府亦缩短12岁或以上人士接种第二和第三剂疫苗之间的宽限期,由原来的九个月缩短至六个月。
政府同时宣布更新康复者的接种要求,12岁或以上的康复者,如感染前已接种第二或第三针,或仍在康复未满六个月,毋须再打针。
“疫苗通行证”原本要求下月底起,市民进入商场、餐厅等处所,要打了第二针,六月底就要打齐三针。政府昨日宣布,第三针的要求提前一个月,由5月31日起实施。届时12岁或以上、非康复者,打第二及第三针的宽限期亦缩短三个月至半年。换言之,打第二针未满半年的市民,其“疫苗通行证”仍然有效,但要在打第二针后半年内打第三针,才能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
政府同时更新“疫苗通行证”对康复者的接种要求。12岁或以上的康复者,如感染前已接种第二或第三针,或仍在康复未满六个月,无额外接种要求。至于康复后满六个月的康复者,若感染前未曾接种疫苗,必须于4月29日前接种第一剂疫苗;若感染前已打一针,康复后可正常使用“疫苗通行证”,但需在康复满六个月后,接种第二针才能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
将推康复纪录二维码
现行“疫苗通行证”涵盖的指明处所将维持不变。政府现正进行“疫苗通行证”系统提升,供阳性测试结果载录于政府电脑系统的康复者将可于稍后时间经网上领取康复纪录二维码,及将康复纪录加入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内,系统预计五月推出。届时康复者可以出示符合接种要求的疫苗接种纪录或有效的康复纪录二维码,以进入主动查核“疫苗通行证”需要扫描二维码的处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