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约束政府行为。预算不仅仅体现为一个“账本”,更是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执行和调整预算的过程。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一经人大批准,即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执行机关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正如预算法所规定的,“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这就是“无预算、不支出”的重要原则,给政府花钱上了“紧箍咒”。我国还不断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政府预算的专业性比较强,体系也相对复杂。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从中央到乡镇一共有五级预算。同时,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如何让社会“看得懂、能监督”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近年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深化,预算也越来越详尽、易懂。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