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健全覆盖全民的独立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张琳建议,应该健全覆盖全民的独立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统一制度标准和管理规范,提高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张琳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应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中的一个独立险种,应坚持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原则,个人、单位和政府均应承担筹资责任,应尽快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城镇职工全覆盖,加快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另一方面应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基金来源渠道,探索通过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结构,将个人账户中一定比例的资金转变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等方式,减轻医保基金压力;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鼓励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拓展筹资渠道,提升长护险服务能力。
张琳建议,在前期各试点城市保障范围、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形成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体系,优化失能等级评定、护理需求评估、护理保障项目等方面的标准,按失能程度或护理等级进行支付。不论是机构养老或家庭养老,同等失能程度或护理等级实行统一支付标准;其次,应该建立国家层面的基本护理保障清单。各地区可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按照可持续发展、保基本的要求来确定当地的保障清单,并坚持以生活照料保障为主。最后,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待遇支付政策框架体系。 在支付范围上,根据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制定统一基础支付范围,厘清不同制度支付边界。在支付形式上,应以服务给付为主,现金给付为辅,在支付标准上,适度向居家和社区倾斜,引导保障对象优先利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同时规定个人支付比例,体现社会保险的个人责任。
在提高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方面,张琳建议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规范护理服务价格标准,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引导和鼓励更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护理服务。在失能评估、业务经办、照护服务等方面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吸收城镇化就业人员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再就业人员,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每年培训每年考核使之成为专业技术人员。
此外,张琳还建议完善不同部门涉老资金政策衔接,发挥商业保险公司优势,建立税收优惠性长期护理保险,加快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独立运行的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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