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27日电/据证券日报报道, 2月25日,为进一步推动完善试点,加大养老理财产品供给,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试点发行养老理财产品能够充分发挥银行理财优势,从而健全我国养老第三支柱、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缓解我国日益增长的养老压力。同时,也将促进理财公司进一步创新产品和服务,拓展服务对象和服务模式。
试点扩围至“十地十机构”
《通知》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机构扩大至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10家理财公司。
事实上,此前银保监会在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和光大理财等四家理财公司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工作,首批产品顺利发售,在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日前,又增加贝莱德建信在广州市和成都市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提出,上述首批4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由10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500亿元人民币;对于此次新增的试点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同时,试点范围扩大后,试点理财公司应当在试点地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试点地区销售养老理财产品,并采取有效方式严格控制销售范围,不得超出试点地区进行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