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25日电/据经济日报报道,街头卖烤红薯的大爷不用担心贴在摊位上的二维码不能用了。
3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将开始实施,其中涉及个人收款码的部分如何落地备受关注。尤其是近期,网络上关于个人收款码能否进行经营性收款的讨论较多。针对这一疑惑,2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告明确,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同时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经济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
摊贩个人收款码能继续用
经济日报记者了解到,对于流动摊位等经营规模小,或偶然发生经营收款的个人经营者,3月1日后可继续使用原有的个人收款码。
2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关于优化条码支付服务的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准和便捷的支付服务,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
业内专家表示,如用户选择使用“个人经营收款码”后,原有的“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保留,不关闭、不停用,个人日常收付款可继续使用“个人收款码”。
在支付清算协会公告发布后,微信、支付宝也先后发布公告称,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码可继续正常使用。
微信公告称,3月1日之后,结合用户收款情况,将陆续通过微信收款助手消息通知等方式发出邀请,在用户自愿的情况下提供个人经营收款码,免费领取物料码牌。
支付宝也表示,3月1日之后,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也可继续享受现有的包括提现免费在内的一系列服务。 |